各学院(部、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学校2025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校工作,且在省级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等)任教累计满30年(含30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2、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情况。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部、系)、各部门摸排相关人员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附件1),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以及加盖教务处公章的近两年课表,由各学院(部、系)、各部门汇总后于6月2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2、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收回其荣誉证书,并追究相应责任。如有徇私舞弊、借机牟利等违规问题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3、各学院(部、系)、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人事处师资科鲍老师 56789)
附件:
1.《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
2.《关于做好2025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