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国家日用及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西省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6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江西省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赣鄱俊才•双高项目”)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本次“赣鄱俊才·双高项目”人选面向我校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本次推荐选拔,我校可推荐4名人选,其中专业技术人才3名、技能人才1名。
二、选拔重点
围绕我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聚焦数字经济、乡村振兴、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等重大战略和关键核心技术,注重向从事基础前沿研究人才倾斜,向支撑企业自主创新的研发型人才倾斜,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向学校一流学科及博士点倾斜。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创造能力和发展潜力,业务扎实、业绩突出;
2.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全职在我省创新创业。特别优秀者,学位、职称(技能等级)和年龄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省“双千计划”、同梯次其他省级人才计划领军项目的人才或是入选同梯次其他省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仍在资助期的人才,以及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高技能领军人才,不予推荐申报。
(二)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前瞻性、创造性研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或在社会科学领域潜心研究,揭示社会发展规律,在马列、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开展理论创新研究,承担大型项目规划、决策咨询并提出前瞻性、创新型建议或方案;
2.主持过1项省级科研项目或以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科技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 3 位)或国家科技奖(排名前 5 位)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 3 位);
3.服务我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发展需求,从事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和成果,对提高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有较大帮助,经济效益显著;
4.立足医疗卫生、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教育、体育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较强发展潜力。
(三)高技能领军人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革新、攻克技术难关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
2.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传承技艺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在行业内产生重大影响;
3.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厅局级以上荣誉的技能人才;
5.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市级技能人才荣誉获得者。
四、推荐程序
1.各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组织指导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推荐人选,报送人事处。
2.人事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综合提出学校拟推荐人选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宣传,及时启动部署,认真选拔推荐,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择优推荐人选。其中专业技术人才类,按学科专业所在院系进行推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考古文博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其他单位不超过1名;技能人才类(取得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为技师以上),如有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推荐1名。
2.各单位请于9月25日前向人事处人才科报送《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双高项目”登记表(专业技术人才类)》《“双高项目”登记表(技能人才类)》纸质稿(签字盖章)各一份和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将作为人选评审选拔和后续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并在推荐意见中对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情况逐项明确意见。
4.申报材料最终采用网络系统方式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办法详见《“赣鄱俊才·双高项目”网上申报方法》。
联系人:夏国花、杨丰羽
联系电话:0798-8499646
附件:1. 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双高项目”登记表(专业技术人才类)
3.“双高项目”登记表(技能人才类)
人事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