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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教师人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2 点击:


 

各学院(部、系):

为加强学校 “一流学科”建设,提高教师教学及学术水平,促进教师成长成才,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为建设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陶瓷大学提供人才支撑。现就开展推荐学校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教师人选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部、系)严格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中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管理规定》(景陶大发〔2017〕143号)文件要求合理规划,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的基础上,有序推荐优秀教师攻读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鼓励“一流学科”“一流专业”的教师积极攻读博士学位,在指标划分上给予一定的上浮,各学院(部、系)推荐攻读博士学位的人数指标划分见《景德镇陶瓷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指标分配表》(附件1)。

2.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需本人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经教研室主任审批签字后提交学院(部、系)。

3.各学院(部、系)审核并汇总本单位拟申报人员信息后,根据学院(部、系)实际情况,拟定推荐人选及推荐顺序,并填写《学院(部、系)推荐攻读博士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

4.各学院(部、系)请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将《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每人一份)、《学院(部、系)推荐攻读博士人员信息汇总表》报送至(行政楼512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tyrsc@163.com

5.联系人:郭智奇    联系电话:6168

 

 

附件:

1.景德镇陶瓷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指标分配表

2.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3.学院(部、系)推荐攻读博士人员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201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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