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2020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正常晋升岗位等级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该项工作规范、顺利地进行,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工勤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条件的(含2017年9月30日以后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可申报相应岗位等级。
1、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岗位等级。
2、工作年限满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岗位等级。
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岗位等级晋升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
三、申报职业范围
1、申请人原则上应按所从事岗位相应或相近的职业(工种)名称和等级进行申报,职业(工种)范围及等级详见附件一。
2、申请人不得改报其他岗位。确因工作需要出现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学校同意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可按原等级申报晋升新岗位等级。
四、申报程序
1、我校本部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组织开展岗位等级水平评价,并将岗位等级水平评价表(附件二)提交人事处复核。
2、我校本部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评价表》(附件三),并将现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人事处复核。
3、我校下属单位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自主开展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工作。
4、经学校审查,提出岗位等级晋升合格人员名单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复审。
5、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于6月22日前交人事处511办公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8499222、6602(短号)。
附件一:《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职业(工种)范围及等级》
附件二:《景德镇陶瓷大学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水平评价表》
附件三:《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评价表》
人事处
2020年6月15日